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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体育馆2020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1-08-30 来源:区体育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朝阳体育馆内设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工程。

 

职责:北京市朝阳体育馆,隶属于朝阳区体育局,是1989年为“全力以赴服务1990年在北京召开的亚运会”而成立。该机构旨在提升群众身体素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的开展,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提供场地保障;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经营和培训业务;促进体育消费,经营体育用品和其他相关衍生产品及服务;承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文艺演出、展览展示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加强日常维护,合理使用功能用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数2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29.916676万元,比上年减少149.762996万元,下降9.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94.771784万元,比上年减少171.022202万元,下降1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7717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11.746811万元,比上年减少121.859540万元,下降7.95%,其中:基本支出900.5363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79%;项目支出511.2104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21%;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428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8.810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52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1%;卫生健康支出43.1655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1,248.810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3.080600万元,增长9.00%。其中:

 “体育”2020年度决算1,248.810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3.080600万元,增长9.00%主要用于:安排体育建设,体育服务保障费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94.4520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237944万元,下降6.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94.4520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237944万元,下降6.2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43.1655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254449万元,下降12.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43.1655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254449万元,下降12.6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8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00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25.3186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2020年度决算25.3186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318604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25.3186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3186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体育馆馆内修缮及污水泵更换项目和体育馆小停车场改造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00.5363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230000万元减少0.23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230000万元减少0.2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655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14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61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655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000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体育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提供训练基地与相关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训练场地提供与管理。一是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二是做好大型活动保障工作和培训工作;三是开展体育惠民活动。同时强化设施基础建设,确保场馆安全运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注重控制项目支出成本和资金支出效率,严格按实施进度安排,及时落实到位,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对2020年部门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5万元,评价结果较好。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设施设备更新、运营环境改善等,2020年我馆用该项资金完成了停车场6处坡道改造(其中一处坡道满足特殊人群使用要求)、增设特殊人员升降机和特殊人群卫生间。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朝阳体育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体育馆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0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